关于做好河南省2019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326号)(见附件)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79 年 8月 1 日之后出生),同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2.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 5 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
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部门推荐名额
每个部门最多推荐1人。
四、申报材料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份;
2.A4纸正反打印,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3. 三年来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情况)清单6份。
五、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的要求进行初审,于 8月 9日前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401室。
联系人:张耀
联系电话:5983667。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