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竞聘实施方案
为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范我院岗位管理制度,根据豫人社[2012]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漯人社[2014]60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竞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空缺岗位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等级变动(晋升)的前提条件。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竞聘上岗的规定和程序,在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
二、竞聘范围及岗位数
(一)竞聘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符合等级变动晋升条件的人员。
(二)允许竞聘的岗位及岗位数量
按照学院实际的人员编制数,市人社局为学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目前存在空缺岗位。其中: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空缺23 个、六级岗位空缺56 个、八级岗位空缺51个、九级岗位空缺130个、十一级岗位空缺38个。
三、竞聘基本条件
(一)所竞聘岗位存在空岗;
(二)具备所竞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截止2016年5月底,在学院工作满1年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3年以上(含3年);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6年以上(含6年)。
四、岗位竞聘
学院竞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竞聘工作。
(一)实施步骤
1.公布竞聘方案、竞聘条件。
2.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考评自评赋分表》(附件4)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5)。
3.部门测评。由申报人所在部门依据岗位条件和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推荐。
4.学院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依据竞聘条件和考评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分。依据考评结果,拟定竞聘上岗人员。
5.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备案审批。公示结束后,填写岗位等级变动申请表,报市人社局备案、审批。
7.办理聘任手续。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二)时间安排: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0日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顾文明
副组长:王变奇 朱晓红 薛存心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督导室、纪委办部门负责人。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曦担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竞聘基本条件,可以申请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内高一级岗位。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参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老人”指漯职院政发[2014]17号《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下发(即2014年3月18日)之前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新人”指漯职院政发[2014]17号文件下发之后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老人”符合岗位竞聘基本条件、完成本岗位工作可参与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新人”, 除完成管理工作外,必须承担每周4学时的教学任务方可参与竞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新人”,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可参与竞聘。
(三)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按照省人事厅、市人社局安排进行,不在此次竞聘范围。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对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工作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作开展中,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对违反工作程序与上级政策的,一经核实,要严肃查处,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岗位竞聘条件
2.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评标准
3.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评自评赋分表
5.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岗位竞聘条件
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一)五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六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4.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六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七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4.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八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九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四)九级竞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十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一)六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在七级岗位上,履职满六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九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在十级岗位上,履职满六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资 历 (40%) |
学 历 |
①博士学位单证,加3分;双证加4分; ②硕士学位单证,加1分;双证加2分。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 |
任期内: ①年度考核合格一年加7分,年度考核优秀一年加8分; 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当年不计算资历分。 |
教 学 业 绩 (50%) |
课程建设 |
任期内: ①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加10分,主要参与人加3分,一般参与人加1.5分。 ②省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加6分,参与人加2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③院级课改课程:被评为十优十佳的,主讲人加3分,参与人加1分。一等奖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加0.5分;二等奖主持人加1分、参与人加0.3分。同一门课改课程不重复加分。 ④院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加2分,参与人加1分。 |
专业建设、 队伍建设 |
任期内: ①省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主持人加6分,主要参与人加3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②院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主持人加2分,主要参与人加1分。 ③省级名师、拔尖人才加5分;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政府津贴人员、市拔尖人才、市第二层次科技创新带头人加3分;市第三层次科技创新带头人加1分。 ④省青年科技专家、省社科专家加5分;市青年科技奖、市社科专家加3分。 ⑤院级名师加3分,名师培养对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加2分;双师素质教师加1分(不重复加分)。 |
专业工作 奖励 |
任期内获奖: ①国家级,加5分;②(省)部级,加3分;③(市)厅级,加1分;④院级,加0.5分 (学院教学等方面的比赛,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等加0.1分)。 |
科 研 工 作(10%) |
论 文 |
任期内公开发表:①被SCI、EI、ISTP、CSCI、SSCI、CSSCI等期刊源全文引用收录、一级学术期刊,每篇加10分;论文第二作者不加分; ②核心学术期刊(以北图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每篇加5分;③一般学术期刊,每篇加3分。 |
论 著 |
任期内公开出版:①论著:独著加8分,合著平均计算; ②教材(含工具书):第一主编加4分,其余主编加2分,副主编、参编加1分。 |
项目 奖励 |
任期内:①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加10分,主要参与人加5分,一般参与人加2分;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加5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2.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③地厅级课题(项目)加3分,主要参与人加1.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④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项目),加1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0.5分。 ⑤主持并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加2分,主要参与(限前3名)加1分。 (获奖: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在同等级别结项分基础上向上浮动加分。) |
注:1、专业工作奖励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质课(观摩课、说课)。
2、科研成果按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规定认定,项目(课题)须附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3、总分=资历分+教学业绩分+科研工作分
①资历分:按量化分数排出名次,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依次类推,而后分别乘以0.4;
②教学业绩分和科研工作分的计算方法同资历分计算方法一样。
4、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课题项目中主要以及一般参与人的确定:
课程建设 |
聘任层次 |
有效名次 |
主要参与人 |
一般参与人 |
国家级 |
正高 |
前4 |
前7 |
副高 |
前6 |
前9 |
中级 |
前8 |
前11 |
初级 |
前10 |
前13 |
省部级 |
正高 |
前3 |
前5 |
副高 |
前5 |
前7 |
中级 |
前7 |
前9 |
初级 |
前9 |
前11 |
地厅级 |
副高 |
前3 |
前5 |
中级 |
前5 |
前7 |
初级 |
前7 |
前9 |
院级 |
中级 |
前3 |
—— |
初级 |
前5 |
—— |
5、各项奖励以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备案为准。
附件3:
教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资 历 (40%) |
学 历 |
①博士学位单证,加3分;双证加4分; ②硕士学位单证,加1分;双证加2分。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 |
任期内: ①年度考核合格一年加7分,年度考核优秀一年加8分; 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当年不计算资历分。 |
工 作 业 绩 (50%) |
专业工作 奖励 |
任期内获奖: ①国家级,加5分;②(省)部级,加3分; ③(市)厅级,加1分;④院级,加0.5分。 |
科 研 工 作(10%) |
论 文 |
任期内公开发表:①被SCI、EI、ISTP、CSCI、SSCI、CSSCI等期刊源全文引用收录、一级学述期刊,每篇加10分;论文第二作者不加分; ②核心学术期刊(以北图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每篇加5分;③一般学术期刊,每篇加3分; |
论 著 |
任期内公开出版:①论著:独著加8分,合著平均计算; ②教材(含工具书):第一主编加4分,其余主编加2分,副主编、参编加1分。 |
项目 奖励 |
任期内:①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加10分,主要参与人加5分,一般参与人加2分;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加5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2.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③地厅级课题(项目)加3分,主要参与人加1.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④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项目),加1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0.5分。 ⑤主持并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加2分,主要参与(限前3名)加1分。 (获奖: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在同等级别结项分基础上向上浮动加分。) |
注:1、专业工作奖励包括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
2、科研成果按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规定认定,项目(课题)须附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3、总分=资历分+工作业绩分+科研工作分
①资历分:按量化分数排出名次,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依次类推,而后分别乘以0.4;
②工作业绩分和科研工作分的计算方法同资历分计算方法一样。
附件4: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评自评赋分表 |
姓名: |
|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年 月 |
项目 |
考评内容 |
赋分项目及单项分值 |
分数 |
备注 |
资历 |
学历 |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的考核 |
|
|
|
教学 业绩 |
课程建设 |
|
|
|
专业建设 |
|
|
|
专业工作奖励 |
|
|
|
科研 工作 |
论文 |
|
|
|
论著 |
|
|
|
项目奖励 |
|
|
|
注意:1.提交本表时,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件的原件,经相关部门核实。 2.赋分项目栏内容可增加附页。 |
附件5: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
部门名称: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最后学历/学位 |
|
获得 时间 |
年 月 |
担任行政 职务情况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聘任时间及年限 |
年 月,共 年 |
任现职以来 年度考核情况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
|
|
|
|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
|
|
|
|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
|
|
|
|
|
申报岗位级别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
|
|
|
|
|
|
|
|
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小组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在表中“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位置划“√”;
2.不要改变表格整体样式,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