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漯职院政发〔2019〕13号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鼓励教师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制定了《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019年1月21日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规范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围绕专业建设重点,分期分批地选派优秀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坚持按需选派、学用一致的原则。攻读学科专业要与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和发展相一致,确保返校后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 坚持着眼未来、择优选派的原则。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管理等工作为前提,优先选派工作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能在未来专业建设中担当重任的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 人事处统筹负责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管理;推荐单位负责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学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 对象与条件
第六条 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拟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优秀教师。
第七条 资格条件: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学校和专业必须经教育部认可,并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一致。允许目前国内博士学位授权点较少的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八条 申请者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见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实际,提出意见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当年培养计划提出意见,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 获得博士入学资格者,与学校签订读博协议(见附件2),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根据学习和工作安排,分次申请脱产学习。脱产学习的时间以报考学校招生简章和通知书规定为准,原则上不超过4个学期。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脱产学习期间,学校照发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交纳原有保险,保留其岗位和职务,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可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聘任。
第十二条 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返校工作者,全额报销学费;取得境外博士学位并返校工作者,学费按2:1的比例由学校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 在规定学制内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允许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返校后,享受漯河市引进博士的待遇。
第五章 进修管理
第十五条 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入学后一个月内须向人事处提供入学就读证明。脱产学习期间须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并向所在部门提交年度学习情况汇报;所在部门根据汇报情况予以考核。对无故不参加校内年度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对待。
第十六条 所学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凡未经学校同意而擅自更改专业、更改学习期限、更改学习形式的,一切费用自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学习期间应自觉维护国家、学校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学校声誉,遵守所在地、国(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从事与派出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学术道德,努力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八条 毕业返校后,须向人事处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学籍档案等材料。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登记并归档相关材料,按照财务处报销程序及要求凭正规发票报销学费。
第十九条 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者,须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供书面说明。延期期满后仍未完成学业者,本人全额退还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完成学业在外滞留逾期不返校工作的人员,按违约处理,交违约金16万元。
第二十条 学成返校后,服务期须满8年。若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调离或自动离职者,按比例退回学校为其报销的学费和脱产学习期间内学校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应退金额={学费+脱产学习期间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8年×未满年限),同时每少服务1年须向学校交纳违约金2万元(违约金={16万/8年}×未满年限)。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人事处。
附件1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个人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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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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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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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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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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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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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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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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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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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任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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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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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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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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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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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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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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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
承担的主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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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教学工作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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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参与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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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
近2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 |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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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申请 |
(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长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申请人): 姓名:_______ 性别: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推荐部门:____
根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甲方、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系甲方_____ 院(系、部)在编教师,现已通过博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拟赴______大学_______院(系)攻读博士,研究专业为_________ 。 学习起止时间为__年__月至__年__月,脱产学习起止时间为__年__月至___年__月。
二、乙方在攻读博士脱产期间,甲方按时为乙方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标准详见《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三、乙方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后,甲方同意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报销学费。
四、乙方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遵纪守法,认真钻研本专业前沿知识,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乙方取得博士学位后须返回甲方工作,服务期为8年。
六、如果乙方在延期期满后仍未完成博士学业,应退回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
七、乙方推荐部门负责乙方学习期间的管理。
八、违约处理:
1.乙方博士毕业后,如不回甲方继续工作,从应返校当月起停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逾期1个月不返校的人员,按违约处理。违约人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万元,并退回脱产学习期间甲方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
2.乙方博士毕业返校后,应当继续为甲方服务8年,未完成约定服务期,按比例退回学校为其报销的学费和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应退金额={学费+脱产学习期间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8年×未满年限),同时每少服务1年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万元(违约金={16万/8年}×未满年限)。
九、甲乙双方如出现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乙方推荐部门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推荐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