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职称申报人员师德测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校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
二、测评环节
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师德测评环节包括三个部分:
1.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测评
参加人员: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
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人员授课班级学生代表测评
参加人员:随机抽取申报人员授课班级的10名学生代表对申报人员进行测评
测评时间:11月14日
3.申报人员院系领导和同事测评
参加人员:申报人员任教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在教研室教师
测评时间:11月14日
三、具体安排
1.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测评由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人员授课班级学生代表测评及申报人员院系领导和同事测评由各教学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2.各教学院系(含基础部、思政部)11月13日下午5点前到行政楼人事处401室领取《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师德测评表》。
3.各教学院系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人员授课班级学生代表测评及申报人员院系领导和同事测评,师德测评为无记名测评,测评完毕后注明“学生代表测评”或“院系领导同事测评”并分类装订,装档案袋密封后负责人在档案袋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11月14日下午5点前交行政楼人事处401室。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请各教学院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负责人亲自督办,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师德测评工作,保证师德测评环节严谨、保密、规范。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