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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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职责

发布时间:2016-12-18 编辑: 点击:[]

一、贯彻好国家有关人事、教师、劳动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漯河市规定的机构编制,负责起草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
三、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聘任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续聘、继续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配、考勤、奖惩工作。
五、制订师资培训计划,负责日常师资管理工作,搞好师资队伍建设。
六、编制劳动工资计划,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劳保福利工作。 
七、办理教职工的离休、退休事宜。 
八、负责办理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临时工的使用管理以及见习生的转正定级工作。
九、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做好有关人事、工资的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伤、残、亡职工的善后工作。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责任编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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