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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竞聘实施方案
2016-05-27 18:34   审核人: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竞聘实施方案

为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范我院岗位管理制度,根据豫人社[2012]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漯人社[2014]60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竞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空缺岗位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等级变动(晋升)的前提条件。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竞聘上岗的规定和程序,在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

二、竞聘范围及岗位数

(一)竞聘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符合等级变动晋升条件的人员。

(二)允许竞聘的岗位及岗位数量

按照学院实际的人员编制数,市人社局为学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目前存在空缺岗位。其中: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空缺23 个、六级岗位空缺56 个、八级岗位空缺51个、九级岗位空缺130个、十一级岗位空缺38个。

三、竞聘基本条件

(一)所竞聘岗位存在空岗;

(二)具备所竞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截止2016年5月底,在学院工作满1年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3年以上(含3年);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6年以上(含6年)。

四、岗位竞聘

学院竞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竞聘工作。

(一)实施步骤

1.公布竞聘方案、竞聘条件。

2.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考评自评赋分表》(附件4)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5)。

3.部门测评。由申报人所在部门依据岗位条件和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推荐。

4.学院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依据竞聘条件和考评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分。依据考评结果,拟定竞聘上岗人员。

5.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备案审批。公示结束后,填写岗位等级变动申请表,报市人社局备案、审批。

7.办理聘任手续。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二)时间安排: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0日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顾文明

副组长:王变奇 朱晓红 薛存心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督导室、纪委办部门负责人。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曦担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竞聘基本条件,可以申请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内高一级岗位。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参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老人”指漯职院政发[2014]17号《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下发(即2014年3月18日)之前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新人”指漯职院政发[2014]17号文件下发之后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老人”符合岗位竞聘基本条件、完成本岗位工作可参与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新人”, 除完成管理工作外,必须承担每周4学时的教学任务方可参与竞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新人”,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可参与竞聘。

(三)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按照省人事厅、市人社局安排进行,不在此次竞聘范围。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对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工作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作开展中,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对违反工作程序与上级政策的,一经核实,要严肃查处,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岗位竞聘条件

2.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评标准

3.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评自评赋分表

5.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岗位竞聘条件

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一)五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六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4.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六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七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4.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八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九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四)九级竞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在十级岗位上,履职满三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学年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一)六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在七级岗位上,履职满六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九级竞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在十级岗位上,履职满六年以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40%)

 

学 历

①博士学位单证,加3分;双证加4分;

②硕士学位单证,加1分;双证加2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

任期内:

①年度考核合格一年加7分,年度考核优秀一年加8分;

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当年不计算资历分。

 

 

 

 

 

 

 

 

 

 

(50%)

 

 

 

课程建设

任期内:

①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加10分,主要参与人加3分,一般参与人加1.5分。

②省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加6分,参与人加2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③院级课改课程:被评为十优十佳的,主讲人加3分,参与人加1分。一等奖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加0.5分;二等奖主持人加1分、参与人加0.3分。同一门课改课程不重复加分。

院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加2分,参与人加1分。

 

 

 

 

专业建设、

队伍建设

任期内:

①省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主持人加6分,主要参与人加3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院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主持人加2分,主要参与人加1分。

③省级名师、拔尖人才加5分;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政府津贴人员、市拔尖人才、市第二层次科技创新带头人加3分;市第三层次科技创新带头人加1分。

省青年科技专家、省社科专家加5分;市青年科技奖、市社科专家加3分。

院级名师加3分,名师培养对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加2分;双师素质教师加1分(不重复加分)。

 

 

专业工作

奖励

任期内获奖:

①国家级,加5分;②(省)部级,加3分;③(市)厅级,加1分;④院级,加0.5分

(学院教学等方面的比赛,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等加0.1分)。

 

 

 

 

 

 

 

 

作(10%)

 

 

论 文

任期内公开发表:①被SCI、EI、ISTP、CSCI、SSCI、CSSCI等期刊源全文引用收录、一级学术期刊,每篇加10分;论文第二作者不加分;

②核心学术期刊(以北图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每篇加5分;③一般学术期刊,每篇加3分。

 

论 著

任期内公开出版:①论著:独著加8分,合著平均计算;

②教材(含工具书):第一主编加4分,其余主编加2分,副主编、参编加1分。

 

 

 

 

项目

奖励

 

任期内:①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加10分,主要参与人加5分,一般参与人加2分;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加5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2.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③地厅级课题(项目)加3分,主要参与人加1.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项目),加1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0.5分。

主持并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加2分,主要参与(限前3名)加1分。

获奖: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在同等级别结项分基础上向上浮动加分。)

注:1、专业工作奖励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质课(观摩课、说课)。

    2、科研成果按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规定认定,项目(课题)须附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3、总分=资历分+教学业绩分+科研工作分

①资历分:按量化分数排出名次,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依次类推,而后分别乘以0.4;

②教学业绩分和科研工作分的计算方法同资历分计算方法一样。

    4、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课题项目中主要以及一般参与人的确定:

课程建设

聘任层次

有效名次

主要参与人

一般参与人

国家级

正高

前4

前7

副高

前6

前9

中级

前8

前11

初级

前10

前13

省部级

正高

前3

前5

副高

前5

前7

中级

前7

前9

初级

前9

前11

地厅级

副高

前3

前5

中级

前5

前7

初级

前7

前9

院级

中级

前3

——

初级

前5

——

5、各项奖励以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备案为准。

 

附件3:

教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40%)

学 历

①博士学位单证,加3分;双证加4分;

②硕士学位单证,加1分;双证加2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

任期内:

①年度考核合格一年加7分,年度考核优秀一年加8分;

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当年不计算资历分。

(50%)

 

 

专业工作

奖励

任期内获奖:

①国家级,加5分;②(省)部级,加3分;

③(市)厅级,加1分;④院级,加0.5分。

 

 

 

 

 

 

 

 

作(10%)

 

 

论 文

任期内公开发表:①被SCI、EI、ISTP、CSCI、SSCI、CSSCI等期刊源全文引用收录、一级学述期刊,每篇加10分;论文第二作者不加分;

②核心学术期刊(以北图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每篇加5分;③一般学术期刊,每篇加3分;

 

论 著

任期内公开出版:①论著:独著加8分,合著平均计算;

②教材(含工具书):第一主编加4分,其余主编加2分,副主编、参编加1分。

 

 

 

 

项目

奖励

 

任期内:①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加10分,主要参与人加5分,一般参与人加2分;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加5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2.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③地厅级课题(项目)加3分,主要参与人加1.5分,一般参与人加1分。

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项目),加1分,作为主要参与人,加0.5分。

主持并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加2分,主要参与(限前3名)加1分。

获奖: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在同等级别结项分基础上向上浮动加分。)

注:1、专业工作奖励包括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等。

    2、科研成果按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规定认定,项目(课题)须附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3、总分=资历分+工作业绩分+科研工作分

①资历分:按量化分数排出名次,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依次类推,而后分别乘以0.4;

②工作业绩分和科研工作分的计算方法同资历分计算方法一样。


附件4: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考评自评赋分表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年   月

项目

考评内容

赋分项目及单项分值

分数

备注

资历

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的考核

教学     业绩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专业工作奖励

科研      工作

论文

论著

项目奖励

注意:1.提交本表时,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件的原件,经相关部门核实。                                               2.赋分项目栏内容可增加附页。

 

 

附件5: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

部门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最后学历/学位

获得 时间

   年     月

担任行政 职务情况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及年限

   年    月,共  年

任现职以来

年度考核情况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申报岗位级别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十一

十二

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小组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在表中“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位置划“√”;

2.不要改变表格整体样式,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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