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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填写评审简表并按照《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材料整理规范》整理并提交材料。

(二)材料初审

1.部门审核。各部门审核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整理是否规范,并验证材料真实性,在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简表上加盖部门公章后推荐至学院人事处。

2.人事处审核。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一步验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在全院范围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院赋分推荐

学院赋分推荐分申报条件赋分和师德、教学及工作表现赋分两个阶段。

1.申报条件赋分

专家小组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教学质量考评、年度考核、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等申报条件进行赋分。

2.师德、教学及工作表现赋分

学院推荐委员会、教学系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根据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对申报人员进行分别赋分。

 3.综合排序推荐

按照申报条件赋分占比90%、师德、教学及工作表现赋分占比10%的分值权重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系列占申报人员的比例等综合情况确定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系列单设结构比例。

根据综合排序及今年备案的结构比例(含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系列单设比例)确定学院推荐人员。

(四)学院推荐人员公示

将申报条件赋分、师德、教学及工作表现赋分在全院范围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

从学院抽取评审专家,联合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组成联合评审委员会,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由联合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由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环节。

1.同行评议。

评委会将委员分成若干专业(学科)组或同行评议组,专业(学科)组负责审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半数(含),可推荐到评委会评审。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各级别转评人员需答辩,专业(学科)组或同行评议组写出总体评价意见,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并给出答辩意见。

2.组织评审。

专业(学科)组或同行评议组组长向评审会议汇报同行评议情况,介绍申报人基本情况,宣读答辩、专业(学科)组评语及表决结果,评委会在听取专业(学科)组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

评审具体规则参见《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

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院聘任

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评审通过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责任编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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